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秦先生
留言日期:
2023-11-22
主题:
异地医保不能在当地药店使用个人账户余额
内容:
我的医保是深圳医保二档,我把之前在厦门的医保合并过来了,然后医保的个人账户余额也合到这边了。我想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异地药店买药,这边异地就医备案完成以后 不能使用个人余额。这是为什么 深圳这边有规定吗?我没有在社区指定门诊买药。我想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买,不行吗?个人账户余额不是自己随时可以使用的吗?有规定不能使用吗? 麻烦给个说法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1-22
答复时间:
2023-11-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深医保规〔2023〕 7号)规定,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在备案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当选定一家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同时,告知您异地定点零售药店无法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具体原因,如需具体了解更多就医管理办法规定,您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专栏详细查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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