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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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11-20
主题:
生育保险一次性定额报销
内容:
您好,请问下,之前在深圳工作缴纳社保医保满一年,也用了一部分产检生育保险报销。本人后面2023年8月开始未在职且断交了社保医保,回“广东省外”生产分娩。(配偶是深圳市在职缴存的一档社保医保)是否还能回深圳市报销产前检查费用2600和单胎顺产3200等费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1-21
答复时间:
2023-11-2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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