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appycjt
留言日期:
2023-10-30
主题:
公积金提取咨询
内容:
我有套房子目前是公积金+商贷的组合贷款形式,现在已经办理了按月还贷提取。公积金账户里面还有余额,我想咨询下能否用提前还贷的方式提取余额用于偿还商贷部分贷款。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0-31
答复时间:
2023-11-0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一套住房的,在执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职工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可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提取业务。职工须在提前还贷的当月或次月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提取,一旦本人或配偶发生提前还贷提取业务,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项下签订的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均自动终止。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时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得超过职工月应缴存额的60%。因此,不建议家庭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办理提前还贷提取业务。

  职工需重新签订协议的,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剩余商业贷款金额和剩余贷款期数的相关证明。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时职工当月发生过其他形式提取(除大病、低保、社保存量提取外),自次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当月未发生其他形式提取且在20日前(含20日)签订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当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在20日后签订本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次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相关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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