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平常心
留言日期:
2023-10-26
主题:
异地,男方申领生育津贴
内容:
男方非深户,社保缴纳在深圳,工作地点在广东省外;女方非深户,社保缴纳地在广东省外;24年3月预产期,男方是否可以申请领取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如何申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0-26
答复时间:
2023-10-2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同时,工作人员已致电告知咨询人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如需具体了解生育保险业务事项,您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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