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annapeng
留言日期:
2023-10-25
主题:
追诉公积金的资料问题
内容:
企业对员工少交公积金的追诉需求资料,其中收入证明材料中: 是需要在企业上班的全部的工资银行流水 或者税务局交税资料的其中一项就可以了、还是说两个资料都需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0-27
答复时间:
2023-10-3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您有权对单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您认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也可以向公积金中心反映。如向公积金中心反映,请您在自助服务渠道进行预约(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投诉单位少缴未缴”菜单预约)后,务必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明、您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协助调查。

  公积金中心将根据您提供的记录您本人工资发放情况的银行账户明细、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生效的裁判文书等证据资料计算住房公积金应缴金额。您提供的材料越齐全,越有利于公积金中心更准确的为您计算住房公积金应缴金额。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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