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芦小珺
留言日期:
2023-10-23
主题:
关于10.1日转入居民医保后社保卡无法正常使用和用药报销等
内容:
原达龄迁入深圳户籍并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10月份无法正常使用医保卡、社康说明医保卡暂停缴费,9月份也正常缴费过,如因为10月份改入居民医保社保吗也不因存在无法使用的情况,问了社保局说社保是正常的需要咨询医保局,还有就是关于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等)这种类型的药物可以报销吗?报销的比例分别是多少? 打12345没有人工服务,现在都取消人工服务了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0-24
答复时间:
2023-10-25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并告知咨询人:10月1日起深圳施行《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原随迁老人参加一档医疗的将转化为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系统会显示原一档医疗保险暂停参保以及正常参加居民医保。只要参保人9月正常参保缴费的,不影响10月医保待遇,对此将联系农科社康核实情况后另行通知。对于两病用药报销比例已根据相关规定解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一级以下医疗机构75%的比例支付。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支付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参保人患高血压、糖尿病的,可以在其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定点社康机构就医,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高血压、糖尿病药品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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