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结案,案件号:深城管2023字第442769号,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回复:市民您好: 关于您建议“深圳也应该将罗威纳犬列入禁养犬名单。同时增加养犬人的素质,对不牵绳,不带嘴套的加重处罚,”等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书面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关注,其次,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饲养烈性犬的区域内饲养烈性犬。烈性犬的具体品种,由市场监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烈性犬名单的通告》,我市目前有25种犬只禁止饲养,市民可前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看详情,并反馈相关建议。 同时,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养犬人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该遵守为犬只束犬链、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要求。违反条例规定的违法养犬行为,由区主管部门按照条例的具体要求予以处罚。近年来我局对于养犬管理工作一贯高度重视,组织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持续开展“睦犬”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全面整治犬只伤人、扰民、污染环境卫生等违法违规养犬乱象,严厉打击恶犬伤人行为,切实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和安全。2019年以来,全市共处理违法违规养犬案件一万余宗,有效震慑了各种不文明养犬行为,切实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和安全。 接下来,我局将持续组织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持续开展“睦犬”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切实保障市民健康安全。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可联系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前往查处,也可随时拨打12345热线反映。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支持,也希望你能向我局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