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林小姐
留言日期:
2023-10-05
主题:
医保改革后深户个缴市外生育费用
内容:
你好,本人因婚嫁来到了东莞居住,但仍旧是深圳户籍灵活就业一档社保缴纳人员,每个月申报自助缴纳的时候都有个“生育医疗”一栏,之前也咨询过说是深户个缴人员在省内市外生育费用先自行垫付过后可以线上申请报销,但是医保改革后这个月的灵活就业自助缴纳申报没有了“生育医疗”这一项,只提示了“企业养老”跟“医保一档”这两项,请问我的生育医疗如何恢复,还是直接合并了?合并了的话这几个月的产检包括之后的分娩产生的费用还是同之前的报销方式一样,先垫付再通过线上统一申请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0-08
答复时间:
2023-10-1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八十一条。即不再有“生育医疗保险”。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如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并在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线下经医保服务窗口或线上经微信公众号“深圳医保”提交报销申请。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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