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姑~
留言日期:
2023-09-15
主题:
目前怀孕20周,提前了解关于生育津贴发放,以及核定单位上年度的平均工资应为多少
内容: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这是生育津贴的核算公式,在这个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怎么算的呢?是基本工资吗?还是按实发工资的平均工资呢? 生育津贴最后单位申请的金额,我本人能从哪里了解到呢?我们目前的产假期间发放的是按每月的深圳市基本工资2360元,还需扣除自付比例的社保,公积金金额,到手就不到2000元。 最后返岗,单位申请的金额又会是多少呢?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9-18
答复时间:
2023-09-2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单胎顺产假期:98天;单胎剖宫产假期:128天),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可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网页中“单位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工资查询”功能进行测算。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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