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amy
留言日期:
2023-09-05
主题:
生育
内容:
深圳二档社保,异地生育,32周建档自费,35周异地备案成功,期间没用过生育险产检都是自费 ,分娩住院想刷社保卡结算,想了解一下在这之前自费的产检费用怎么报销,得走什么流程,还是说定额产检费有累计在社保卡里,到时候出院社保卡里可一起结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9-05
答复时间:
2023-09-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因工作或居住等原因在省内异地其他地市发生计划生育、产前检查或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的,可以申请办理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备案后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已开通异地生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实现异地生育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产前检查一次性支付2000元(需扣除已记账的生育医疗费用),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关于市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您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