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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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08-26
主题:
请问深圳市办理特殊门诊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
请问有深圳社保,慢性乙型肝炎办理特殊门诊需要什么条件?乙肝DNA定量指数高,但是没有肝功能损害的能否办理慢性乙肝特殊门诊?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28
答复时间:
2023-08-3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参保人患有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的,除高血压、糖尿病外,应向具备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您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疾病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流程向专科接诊医师提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或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门诊特定病种预申请认定,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待预申请认定业务提交成功后,携带已上传的相关病历资料原件以及申请表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流程向专科接诊医师提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若您有其他具体问题咨询,建议您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前往各辖区医保局业务窗口咨询,进一步核实处理。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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