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董永刚
留言日期:
2023-08-25
主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内容:
想知道住房公积金对贷款次数有没有影响。之前在内地买过房子,有过两次贷款记录。在深圳家庭名下曾经购房有贷款(贷款在妻子名下),但是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房。因房产已经出售,如果再次购房,会受到之前在内地购房的两次贷款记录和深圳家庭名下贷款记录的影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麻烦百忙之中帮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28
答复时间:
2023-08-3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审批按照各行信贷政策执行。

  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贷款类-购买自住住房贷款。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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