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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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为
留言日期:
2023-08-23
主题:
关于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
内容:
请问: 1、2027年12月退休的,最低缴费多少年可以不用再缴费? 2、医保缴费年限是否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实行医保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如果有,如何认定? 3、外省的医保缴费年限转移到深圳,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只要一张外地医保部门开的转移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23
答复时间:
2023-08-2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四条 2024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关于缴费年限的问题,现行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办理转移的市外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纳入本条的累计缴费年限计算。”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转业或退伍安置在本市的参保人,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军龄或在军队参加医疗保险的年限视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即只有外地实际缴费的医保缴费年限及军龄,才可计入我市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异地医保转移经办机构在社保局,建议您咨询社保局。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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