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罗先生
留言日期:
2023-08-14
主题:
购房公积金
内容:
在深圳购新房预售,我是深户具备购房资格,房产合同是写的我的名字,贷款是我和配偶共同贷的,如果购房公积金提取的话,能否两个人同时提取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16
答复时间:
2023-08-2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相关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办理购房提取和本市住房还贷提取(纯公贷),商业住房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须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到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银行公积金柜台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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