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赵
留言日期:
2023-08-11
主题:
华侨购房问题
内容:
关于华侨在深购房,由于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未能提供《华侨证明》,咱们反馈需到管理部手写《未能出具华侨证明声明书》, 1.管理部具体是什么部门? 2.是由购房者本人手写即可?无需在提供其他额外材料? 3.需要出具的《家庭成员及婚姻状况申报表》,这个表去哪里开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14
答复时间:
2023-08-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华侨人士购房需提供:中国内地政府签发的护照,经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的永久居留身份公证书,原籍(或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或侨务主管部门开具的《华侨证明》,《承诺自住声明》,《家庭成员及婚姻状况申报表》,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如申请人向上述部门申请后,当地以不出具此类证明为由不予开具的,到管理部手写《未能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声明书》。《家庭成员及婚姻状况申报表》可以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信息公开-其它信息-房地产相关下载。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地址:

  1.福田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

  2.宝安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

  3.龙岗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A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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