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曾丽佳
留言日期:
2023-08-08
主题:
异地购房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时限性问题
内容:
我的社保公积金交在深圳,户籍在广州,在广州买了一套房,希望提取公积金还贷款。 看到你们网站上关于异地购房提取的规则说明是【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专用收据等票据所属时间与直供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三年以内】,这里需要跟你们进一步确认一下,到底以哪张票的时间为准? 因为我购买的是期房,购买时间是21年,所以【购房合同上的时间是21年1月】,但因为交房后才办的契税,【契税上时间是23年1月】,最后房产证是23年6月才出证,也就是【房产证上时间是23年6月】,那么究竟以哪个时间为准计算“3年内”呢? 这个比较重要,我希望最大化提取账户里的钱来还贷款。请帮我确认下,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11
答复时间:
2023-08-15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均可(二选一)。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票据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异地购房提取需提供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原件一份。职工可以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在线申请办理。具体申请材料,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异地购房提取)。

  还贷提取业务仅限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暂不支持用于偿还购买异地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在线办理租房提取,每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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