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aping
留言日期:
2023-08-07
主题:
在异地购房使用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
内容:
1、本人是在深圳购买住房公积金,在广西、海南购房,能否申请使用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2、如已申请了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续因工作原因停缴了深圳住房公积金,是否会影响贷款的发放? 3、如本人原来购买的是广西、海南的住房公积金,并已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计划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深圳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同步转移?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10
答复时间:
2023-08-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缴存职工在异地城市购买住房,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向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贷款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出具职工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前提:深圳公积金账户未销户)。职工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渠道,在线自助打印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

  职工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即职工应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且申请前6个月已连续缴存(允许补缴)),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职工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支付宝市民中心申请办理。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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