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从头再来
留言日期:
2023-08-06
主题:
住房公积金
内容:
追缴公积金去银行打印工资流水资料,打印出来工资流水只有工资两字没有公司名称,请问怎样证明是该公司发的工资还能追缴公积金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08
答复时间:
2023-08-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您有权对单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您认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也可以向我中心反映。如向我中心反映,请您在自助服务渠道进行预约(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投诉单位少缴未缴”菜单预约)后,务必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明、您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我中心办事大厅协助调查。

  工资发放证明材料包含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工资流水或工资表/工资单(需加盖有单位印章);记录个人社会保险费用缴交情况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其他记录工资发放情况的证明。您提供的材料越齐全越能帮助我们更准确的为您计算缴存基数和补缴金额,您所递交的材料是否合规以工作人员审核为准。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