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邱福康
留言日期:
2023-08-04
主题:
关于香港居民医保提取
内容:
我想要咨询,香港居民如果不想继续缴交医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过往的费用可以结算提取吗?能够提取多少?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04
答复时间:
2023-08-0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规定,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的情形有:(1)参保人个人账户无法转移的,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相关证明,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2)参保人出境定居或丧失国籍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并终结在本市的医疗保险关系。(3)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由其继承人申请一次性领取,并终结医疗保险关系。关于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参保人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办事指南-医疗征收-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专栏详细查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