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rxz666
留言日期:
2023-08-01
主题:
医保报销
内容:
我是湖北来深圳务工人员,常年在深圳交社保。近几年陪小孩上学回到了湖北(仍在深圳交社保)。最近因病在湖北就医,请问如何用深圳的医保进行报销?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01
答复时间:
2023-08-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规定,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一档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直接刷卡结算,跨省异地结算待遇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政策,其中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个人账户扣减。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在市外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报销。关于市外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办事流程,参保人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服务-办事指南-医疗保险专栏详细查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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