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susan1010
留言日期:
2023-08-01
主题:
任职公务员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
内容:
您好,本人从2001年7月份在深圳市缴交社保,其中医保从2001年10月缴交,系统显示已缴交了252个月, 本人在内地期间,1991年7月至1997年8月份共74个月在内地任职公务员,那时国家机关并没有启动医保改革所有没交社保及医保,深圳市社保局对这段时间的确认了职工历史信息。 请问 1.1991年7月至1997年8月份共74个月这段时间可以视同医保缴费年限吗? 2本人按政策要在2023年9月份办理退休,请问,这种情况,退休后还需要继续缴交医疗保险吗? 3.办理退休除了在社保局办手续外,医保局这边也有手续要办理吗?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01
答复时间:
2023-08-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一是目前除转业或退伍安置在本市的参保人,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军龄或在军队参加医疗保险的年限视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外,国家、省、市层面再无其他明确法律法规对医保视同年限予以规定。二是根据国家、省、市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2023年退休需累计缴满288个月,其中深圳实际缴费满120个月,如不满足条件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医疗保险档次(一档或者二档),并可选择按月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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