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黎先生
留言日期:
2023-07-30
主题:
公积金
内容:
我想请问一下,公积金是按底薪2360的百分之五算还是按总体工资的百分之五算呀?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8-01
答复时间:
2023-08-04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及职工的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一个单位仅能确定一个缴存比例,单位部分的缴存比例和个人部分的缴存比例相同。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您有权对单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您认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也可以向我中心反映。如向我中心反映,请您在自助服务渠道进行预约(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投诉单位少缴未缴”菜单预约)后,务必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明、您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我中心办事大厅协助调查。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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