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鱼
留言日期:
2023-07-29
主题:
男方配偶未就业,本地合作医疗报销后,还能在男方报销生育险吗
内容:
1、男方社保是深圳的,女方在茂名未就业但有购买合作医疗,所以费用均在茂名产生 2、门诊产检费用,合作医疗不报销,男方生育险可以报销吗? 3、保胎住院费用及生产住院费用,合作医疗报销后,男方生育险还可以报销吗? 4、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31
答复时间:
2023-08-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已按规定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刷卡记账,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职工生育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产前检查一次性支付2000元(需扣除已记账的生育医疗费用),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关于职工生育费用报销的具体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参保人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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