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叶得春
留言日期:
2023-07-27
主题:
在职公积金追缴未足额缴纳材料问题
内容:
有一个问题:在职追缴未足额缴纳公积金,有工资银行流水,社保缴纳清单,税务缴纳记录,没有劳动合同(合同HR不给)有厂牌。因为查了你们那个其它证明材料写太笼统了。想确定一下有以上这些材料证据可以去公积金中心投诉会受理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31
答复时间:
2023-08-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您有权对单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您认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也可以向我中心反映。如向我中心反映,请您在自助服务渠道进行预约(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投诉单位少缴未缴”菜单预约)后,务必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明、您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我中心办事大厅协助调查。

  与被投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离职(在职)证明; 证明劳动关系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文书;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您提供的材料越齐全越能帮助我们更准确的为您计算缴存基数和补缴金额,您所递交的材料是否合规以工作人员审核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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