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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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答案
留言日期:
2023-07-24
主题:
关于深圳医保住院时PET-CT费用报销的问题
内容:
本人于2023.01.28 -2023.02.03因身体不适在深圳市人民医院住院,期间肿瘤科廖桂祥医生初步诊断怀疑是恶性肿瘤,要求做病理检验及PET-CT检查进一步诊断,后续检查结果显示是恶性肿瘤。在2023.02.03办理出院结算时,发现PET-CT检查费用属于自费,并没医保报销。查看PET-CT项目在医保局官网诊疗项目清单中,且满足因确诊恶性肿瘤可医保报销的条件,请问该项目费用要如何进行医保报销?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24
答复时间:
2023-07-2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建议咨询人可直接向医疗机构医保办核实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已按规定向咨询人解释PET-CT相关待遇规则。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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