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qx
留言日期:
2023-07-14
主题:
离职后追缴公积金
内容:
有2个问题 问题1:离职后追缴公积金,离职证明原件遗失,可以使用离职证明照片或者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关系吗? 问题2:离职后换个城市工作,因转移公积金导致深圳公积金账户提取销户后,还能追缴公积金吗?如需原单位开户需要本人如何操作?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17
答复时间:
2023-07-2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您有权对单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您认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也可以向我中心反映。如向我中心反映,请您在自助服务渠道进行预约(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投诉单位少缴未缴”菜单预约)后,务必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明、您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我中心办事大厅协助调查。与被投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离职(在职)证明; 证明劳动关系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文书;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销户的,需由单位专办员重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保持不变。账户生效后可补缴住房公积金。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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