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无名草
留言日期:
2023-07-13
主题:
关于医保断交的问题
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医保断交已超过3个月,请问一下医保断交超过3个月,是影响一个医保年限的住院报销比例,还是影响退休后终身享受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13
答复时间:
2023-07-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三条 参保人按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计算的连续参保时间是指参保人在本市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连续时间。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人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其缴交月的次月1日起逐月计算其连续参保时间。

第五十六条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一)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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