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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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07-09
主题:
关于异地就医备案的问题
内容:
你好,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中有一个选项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这里边的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适用范围是什么? 只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是普通的小企业的职员也适用? 我在公众号中尝试办理 长期居住外地人员时,系统弹出”经查,您参保信息属于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请进入“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这样的提示,但是当我进入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页面时,又显示暂无办理历史 我应该怎么处理? 另外,当我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以后,这时候到当地的三甲医院就医,和在深圳三甲医院就医在医保报销待遇上面有什么区别?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但万一回到深圳三甲医院就医报销待遇会有变化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10
答复时间:
2023-07-1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一、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本市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在职职工,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普通企业,经查参保人为我市在职职工,符合办理条件。

二、参保人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选择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时显示暂无办理历史的,可点击页面下方的“立即办理”,开始办理备案。

三、办理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后,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直接结算,住院起付线400元,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个人账户支付,并且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回本市就医的医保待遇不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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