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大雄
留言日期:
2023-07-04
主题:
怀孕期间由东莞社保变更为深圳社保会不会影响产前检查报销和申领生育津贴
内容:
本人伴侣已怀孕6月,已在东莞市医院进行生育建档,现因公司业务变更,公司购买社保由东莞市更换为深圳市,且参保单位也有变更,工作地仍在东莞虎门,产检和生育也计划在东莞,请问社保更换后会不会影响产前检查报销和申领生育津贴?是否需要走异地医疗登记?后续报销和申领生育津贴流程具体是怎么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04
答复时间:
2023-07-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用人单位已足额按月垫付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即:职工分娩的上月至产假结束的当月都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且正常参保)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分娩次日起3年内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领生育津贴。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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