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牧之
留言日期:
2023-07-03
主题:
关于婚后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内容:
我在婚前自购了一套住房(房本上只有我的名字),有按揭贷款是公积金和商业的组合贷。在买完房后我也提取了自己的公积金。现在我结婚了,老婆公积金账户账户上有数万元,她能不能也提取出来所有余额,她后面的公积金能不能也每月提取还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05
答复时间:
2023-07-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配偶可以办理还贷提取业务,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签订按月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相关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办理购房提取和本市住房还贷提取(纯公贷),商业住房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需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到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银行公积金柜台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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