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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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06-30
主题:
投诉单位公积金少缴的所需资料问题
内容: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没有原件,复印件可以吗 2、公司的名称换过,社保缴费清单上面是两个公司,但是离职证明上面只有新的公司名称,是否可以 3、公司名称变更过一次,所需要的各种资料需要几份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04
答复时间:
2023-07-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您有权对单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您认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也可以向我中心反映。如向我中心反映,请您在自助服务渠道进行预约(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投诉单位少缴未缴”菜单预约)后,务必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明、您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我中心办事大厅协助调查。对您反映情况的调查,涉及到证据材料审核、住房公积金欠缴核算等大量事实核查确认工作,故需您本人亲自到场办理。若您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办。

  与被投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离职(在职)证明; 证明劳动关系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文书;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工资发放证明材料包含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工资流水或工资表/工资单(需加盖有单位印章);记录个人社会保险费用缴交情况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其他记录工资发放情况的证明。审核结果以工作人员审核为准。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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