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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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搬砖
留言日期:
2023-06-28
主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确定问题(希望能直接正面解答,不要照搬条文)
内容: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包含职工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金。问题如下: 1.统计员工上年度全年收入时按照“应发-病事假扣减-其他责任扣款”是否符合规则? 2.因年终奖发放时间滞后,在2022年3月发放的是2021年年终奖,2023年3月发放的是2022年年终奖,请问统计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时,是该职工“(2022年1-12月的月度税前应发合计+2022年3月发的2021年的年终奖)/12”,还是“(2022年1-12月的月度税前应发合计+2023年3月发放的2022年的年终奖)/12“? 希望住建局能正面解答我的疑惑,而不是再给我看一遍条文,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6-30
答复时间:
2023-07-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包含职工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工资的构成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进行认定,具体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规定为准。

  您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我中心管理部由工作人员为您计算应缴额。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地址:

  1.福田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

  2.宝安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

  3.龙岗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A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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