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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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06-27
主题:
咨询房屋用途为单身公寓、单身宿舍、公寓、宿舍的不动产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问题
内容:
您好,想咨询一下深圳公积金中心:在深圳目前如果购买土地用途包含居住用地属性,房屋用途为单身公寓、单身宿舍、公寓、宿舍的市场商品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6-28
答复时间:
2023-07-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九条中的商品住房(住宅类)是指以下住房:(一)本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土地用途包含居住用地属性,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单身公寓、单身宿舍、公寓、宿舍的住房;(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住宅的住房。房产性质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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