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黎海丰
留言日期:
2023-06-26
主题:
如何成为诉讼代理人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当事人所在社区,1:拒绝开具推荐函,并要求我具备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或者本来就是律师他们才授权。:2:相关负责人解释 他们压根就没有这类服务? 请问社区的做法是对的吗? 那如果社区不开具诉讼代理人推荐函,我如何协助朋友在案件中辩护?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6-27
答复时间:
2023-06-2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
答复内容:

您好,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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