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陈
留言日期:
2023-06-16
主题:
关于异地就医、手术、住院医保报销相关问题
内容:
因为在深圳工作,户口为深户,医疗保险为一档,但居住地为东莞的原因。经深圳东莞两地医院诊断都需要进行手术,因为居住东莞,在东莞手术的话,方便家人照顾,所以想在东莞进行手术,但不知道相比于在深圳医院手术住院,东莞医院报销费用、比例是否是一样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6-16
答复时间:
2023-06-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一、在深圳医院住院待遇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二、在东莞医院住院待遇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规定,参保人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的待遇为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报销,支付标准为医保范围内90%。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本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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