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guru
留言日期:
2023-06-15
主题:
换工作后的社保缴纳问题
内容:
你好!本人即将于7月14日从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于7月17日在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就职工社保缴纳问题向两家单位沟通后,原工作单位表示19号之前离职的不会为员工缴纳社保,新单位表示17号入职办理社保增员可能存在社保系统当月无法及时增员的操作风险,特此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请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深圳市社保实操安排,原工作单位的回复是否与法律规定相违背?新工作单位的回复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盼赐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6-16
答复时间:
2023-06-16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致电您,已告知社会保险应由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缴纳。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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