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辛苦干饭勤奋打工
留言日期:
2023-05-23
主题:
可否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积金贷款
内容:
因公司与客户纠纷,公帐户被封,不能每月代扣。财务不在深圳上班,故公司目前汇总5月一次性补交。目前帐户已恢复正常每月可按时交纳。但已造成本人帐户未按时交纳的情况。现在购房已签合同,如果商贷,家庭还款压力较大。本人能否做为共同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公司也同意出具情况说明函佐证。急盼回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5-25
答复时间:
2023-05-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当月之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据您所述,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前6个月未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因为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您可待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时再向我中心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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