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郑先生
留言日期:
2023-05-22
主题:
意外导致异地“已经就医”一个多月,备案是否来得及
内容:
情况:我爱人(深户一档医疗)在福建老家养胎,发生意外,小孩(深户已参保)提前三个月极低体重早产福州出生。至今还在住院已有44天(第一个医院住了15天后,转院到第二医院至今29天)。全部费用目前都还是自己垫付,以及还没走医保报销。上述外省异地就医,没有报异地就医备案。 请问: 1、现在是否异地就医备案来得及吗?已花费大量资金,担心没有异地备案报销很少。 2、如何解决可以让报销比例高点。 感谢回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5-22
答复时间:
2023-05-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保办法规定,新生儿入户三个月内参加深圳市医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的规定,可报销出生当月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新生儿科的住院费用。发票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2023年1月13日起,我市异地就医人员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限深圳户籍)、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和异地生育就医人员三类。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等相关信息请于如下查询: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服务-办事指南-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如符合备案相关规定,建议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服务网页办理相关业务。(备案需在办理入院手续前办理,否则无法直接记账。)如未能直接刷卡结算的,可自费结算后于发票有效期内向深圳医保部门申请报销。参保人半年内首次备案可采取承诺制办理。如申请人半年内≥2次办理长期备案到不同就医地市的,此类人员不能采用承诺制办理备案,必须按照材料清单上传居住证明或者外派证明等材料。如未成功记账可通过以下途径报销(存在有效备案按照具体备案待遇报销):1.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医疗保险。2.线下前往深圳市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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