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稻米人
留言日期:
2023-04-25
主题:
关于工资总额“直接支付的理解
内容: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 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想了解下“直接支付”所指具体内容是什么?是指按收付实现制已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包括权责发生制中计提未发放的劳动报酬?还是区别于用工方式?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4-26
答复时间:
2023-04-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统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来件收悉。经查,

1.工资总额指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工资性津和补贴及其他工资。

2.“直接支付”即字面意思,指由单位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不是经过第三方或者劳务外包等方式,以“谁发工资谁统计”为基本原则(劳务派遣人员除外)。

3.首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会计制度用词。工资统计遵循“何时发何时统”原则,各单位在统计月度、季度、年度工资总额时,均应按照实际发放时间统计,绩效奖等奖金和补发工资均在实发月份统计。但是,对提前预发下月的工资,仍统计在应发月的工资总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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