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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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04-25
主题:
医保补缴后能否报销医疗费用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医保的事项: 1、员工医保断缴超过3月,单位补缴医保后个人能否报销医疗费用,或者医疗费用报销时限是多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男工人满60周岁,单位办理退保后个人能否继续使用医保。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4-25
答复时间:
2023-04-2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2013版)》第四十五条 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每月20日前申报参保的,按当月参保处理;每月20日后申报参保的按次月参保处理。参保单位、参保人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第六十三条 参保人按第五十二条、六十一条、六十二条计算的连续参保时间是指参保人在本市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连续时间。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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