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天宇
留言日期:
2023-04-15
主题:
小汽车夫妻间跨辖区过户(深圳迁入)
内容:
我本人拥有深圳指标(现有车辆卖掉获取更换指标),妻子有一台粤L牌轿车,现在想把车辆过户到我的名下(深圳牌),除了走普通的二手车买卖(需要二手车销售发票)途径外,是否还有其他方便的流程。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4-17
答复时间:
2023-04-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问题收悉。根据业务单位核查反馈,现就您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是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出通知,“即日起,珠江三角洲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目前还是按照该政策执行;二是您的情况可办理机动车变更转入我市业务,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办理该业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并交验机动车,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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