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johnny
留言日期:
2023-04-14
主题:
社保缴费基数
内容:
您好,关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问题,请问: (1)“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是否包括加班工资、浮动工资、不属于工资的福利费用? (2)“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是指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3) 企业和员工约定缴费基数(低于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企业是否仍应补足差额? (4) 员工离职后投诉公司未足额缴社保,在补缴时,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是否会责令企业代缴? (5) 企业主动补缴2年内社保差额,是否还有滞纳金?如有,滞纳金是仅以差额部分为基数来计算吗? 若方便,请您邮件回复或在本站回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4-18
答复时间:
2023-04-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4月18日11:16分通过致电您,就您咨询的职工上月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及补缴滞纳金计算等问题进行解答,您表示知悉。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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