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木糖醇
留言日期:
2023-04-12
主题:
关于退休医疗保险待遇核准决定
内容:
咨询一下家人(女性工人身份)已年满50岁,但由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因此申请个人延缴社保,期间未收到满足退休条件的通知,并且继续扣除社保费用,社保扣费至2023年2月份。后2023年3月初发现2022年10月份已满足养老保险缴费15年,立即在网上提交退休申请,后社保局核定实际退休时间为2023年2月份,社保缴费年限为184个月。 但涉及到退休医疗保险待遇核准决定,实际核定医保缴费年限为183个月,且一档医保每月按照深圳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的6.2%*应缴费月数,预估每月缴费金额为632.71元,按照剩余医保缴费年限计算,总计医保缴费金额达到6-7万元,对于退休人员来说,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是过高的。考虑到家人实际已在2022年10月份已满足退休年龄及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属于医保改革前满足退休条件。因此退休医保核定待遇是否应当划分到2022年12月退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4-12
答复时间:
2023-04-1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经医保经办系统和社保系统查询,咨询人于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由个人延趸缴窗口参加一档医保,于2023年年2月23日申请养老保险退休业务,于3月10日已办结,从2023年3月份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工作人员告知咨询人,根据本市202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政策》和《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缴费基数:以申请时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8.2%(基本+地补)其中2%计入个人账户,6.2%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无须缴交其中2%计入个人账户部分,所以在退休后继续缴交医疗保险期间不计发个人账户。缴完后,次月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划拨待遇。缴费标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关于缴费基本偏高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向省医保部门反馈,争取按程序完善相关政策,适当下调缴费标准,减轻退休人员缴费负担。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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