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留言日期:
2023-04-03
主题:
已停止缴纳的职工医保在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后,次月会激活吗?
内容:
离职后公司停止缴纳社保,后过了一段时间,我想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次月,能否享受职工医保报销的待遇? 此外,还想问一下,未缴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时,是否无法使用个人医保账户中的余额进行购买药物、支付费用等操作?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4-03
答复时间:
2023-04-0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每月20日前申报参保的,按当月参保处理;每月20日后申报参保的按次月参保处理。参保单位、参保人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