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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
哦撒西
留言日期:
2023-03-28
主题:
深圳购房条件,夫妻均是深户且名下无其他房产但一方社保断缴符合购房条件吗
内容:
深圳购房条件,夫妻均是深户且名下无其他房产,一方已在深圳缴纳社保超5年,另一方社保断缴超过3个月符合购房条件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3-30
答复时间:
2023-04-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满3年的,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3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36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未满3年的,在购房之日前5年内出现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上述所称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两个险种。

  关于社保断缴不超过3个月的规定,指购房条件要求的连续缴纳时间段内出现一次或多次断缴但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情形。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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