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留言日期:
2023-03-13
主题:
生育医疗费用
内容:
深户个缴人员在外地生育,报销时限是多久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3-13
答复时间:
2023-03-1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因工作或居住等原因在省内异地其他地市发生计划生育、产前检查或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的,可以申请办理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备案后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已开通异地生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实现异地生育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目前,我市只开通了省内跨市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省外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仍需垫付后申请报销。职工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就近选择已承接医保业务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职工生育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关于职工生育费用报销的具体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您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