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遥远的远方
留言日期:
2023-03-09
主题:
对于透析病人,血液灌流能报销吗?
内容:
我是一名尿毒症患者,之前一直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做透析,目前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备案到重庆,目前在重庆医院透析。之前我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透析的时候,听护士和病人说,尿毒症病人只有住院的时候,做血液灌流,才给予报销,如果通过门诊做血液灌流,不给予报销。2022年,我听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的护士说,不管是住院还是门诊,血液灌流都不能报销了,而且即使是病人自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也不给做。但是我看血液灌流在2022版的深圳医保目录里面。 请问:1.目前是不是不管住院还是门诊,血液灌流都不给报销?2.目前如果血液灌流能报销,是通过住院还是门诊的方式进行报销?以及报销比例是多少?3.如果是病人自费,为什么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不给做血液灌流?是深圳卫健委还是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还是医院自行规定的?是否全深圳医院都是这样的?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3-10
答复时间:
2023-03-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一、已告知咨询人医保目录编号003110000100000-311000010血液灌流为甲类医疗服务项目,血液灌流含透析、透析液,除外内容为透析器、管道、血液灌流器。即医疗机构提供血液灌流服务时,可收取血液灌流项目费用和透析器、管道、血液灌流器器械费用;不得同时收取血液透析项目费用。不得同时重复收取透析项目使用的透析器、管道器械费用。二、已告知门诊大病和住院相关报销比例。三、医院不提供该诊疗项目可向卫生部门反映;符合记账条件时不允许医保记账可向医保部门反映。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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