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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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市民
留言日期:
2023-03-09
主题:
关于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深圳贷款问题
内容:
我妻子是深户,之前在深圳工作,去年到惠州工作,一直都有交公积金,现在准备在深圳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贷的话,深圳的公积金余额和惠州的公积金余额可以加起来算14倍的系数吗?还是只能算一部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3-13
答复时间:
2023-03-16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本市户籍职工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等材料,按照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可以向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证明应为建设部统一版本。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当月之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贷款类。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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