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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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03-02
主题: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内容:
我和老婆婚前名下在深圳各有一套房,本人名下的房已还清,无房贷;老婆名下的房未还清,还在月供还贷(还贷的类型公积金贷款及公积金月供还贷)。这种情况,我的住房公积金能办理月供还我老婆的房贷么?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3-07
答复时间:
2023-03-09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签订按月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还贷提取(纯公贷)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具体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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