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近水者
留言日期:
2023-02-02
主题:
广东非深户,直系家人和配偶不在深圳,而在省内其它城市,其医保如何实现家庭共享?
内容:
本人缴纳深圳社保已有十几年,稍微有点医保余额。妻儿和老母在粤东老家。这种情况下怎样用我的医保余额去共济我的家人?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2-02
答复时间:
2023-02-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享受家庭关联待遇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授权人的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二是授权人办理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关联;三是家庭成员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且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或无个人账户;四是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支付的医疗费用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

如您的家庭成员未在深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目前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关联待遇。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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